(原标题:发挥银行、保险机构筹集长期资金功能 构建以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科创金融体系)
“科创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需要不同的金融工具,其中,资本市场是纲,其他是目,纲举才能目张,应当构建以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科创金融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主任纪敏在2023济南科创金融论坛上如是表示。
北京金控集团投资并购部总经理王广龙介绍,在科创金融体系当中,商业银行和股权投资机构,是非常不一样的。商业银行很像农民,每年春种秋收,年初把贷款放出去进行贷后管理,等到年底把本金利息收回来,股权投资机构像猎人,不一定每天都有收成,不一定每天都投项目,或者说投的项目有的时候可能会失败,有的时候还会受到挫折,但是一旦成功,可能猎物就够维持一段时间的生计。不同的金融机构在支持科创企业的时候,有自身不同的角色和特点。
上述有关科创金融的精彩言论来自于4月13日-15日在济南山东大厦举办的“2023济南科创金融论坛”。来自一行两会的监管人士、金融机构以及业内专家围绕科创金融领域的前沿动态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深度交流。
本次论坛期间还发布了2023中国城市科创金融指数,该指数围绕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相互支持、融合发展的特点,从融资、投资、绩效和政策等四个维度设置28项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深度分析国内36个金融中心城市当前金融服务支持科创事业的能力、成效和趋势变化,以期成为反映国内科创金融与科技创新发展的一个“晴雨表”和“风向标”。
本次论坛召开的背景是,2021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批准《山东省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济南市获批全国首个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被赋予5年内基本形成科创金融服务体系、为传统动能转型升级和培育新兴产业提供全链条和全周期金融服务的重要使命。
据悉,本次论坛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主办,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中泰证券共同承办,新华社瞭望智库提供学术支持。
构建以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科创金融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主任纪敏表示,构建以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科创金融体系,相应的金融产品、组织机构、金融市场创新,应围绕有效开展权益投资,尤其是创业投资展开。在必要的政策支持下,也要发挥银行、保险机构筹集长期资金的功能;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在资本募集、发债承销、过桥融资、资金托管以及开展投贷联动等方面,主动服务创投机构。
纪敏介绍,权益资本与科创的高风险高收益特征、风险收益时间不一致特征适配,在实践当中典型的科创金融也是创业投资。从硅谷银行的投贷联动模式来看,2021年该行权益投资占资产1%,但带动了占美国高成长企业46%的贷款。美国SBA(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支持的SBIC(美国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投资仅数百亿美元,但撬动的贷款达上万亿美元。从国内看,贷款一般是在创投数轮后跟投。投是根,贷是叶。根扎得深,扎得准,才能枝繁叶茂。
科创企业大多具有轻资产、高技术、高成长、高风险和高收益特征,其金融服务需求与传统商业银行服务体系存在一定错位。银行在服务科创企业时,面临着较为突出的信息不对称、风险收益不匹配、专业能力不够、风控技术不足、体制机制不完善等痛点和难点。
对此,兴业银行行长陶以平认为,科创金融是商业银行赶考新时代的“必修课”,应建立一整套支持科创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以“商行+投行”模式服务科创企业,就是一个有益的探索。
在他看来,商业银行开展科创金融服务,要先从做好顶层设计、搭好四梁八柱入手,做好自身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组织架构、网点布局、队伍建设、产品服务体系、授信审查评价机制、风险管控、考核评价、问责免责等方面,建立一整套支持科创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将服务传统银行信贷的“硬软件”迭代升级为服务科创金融的“硬软件”,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有机结合,提高科创企业金融的可获得性。
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联席院长、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我国目前的融资体系仍以间接融资为主,这与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存在期限的错配和风险的错配。一方面,债务融资有刚性约束,定期要偿付利息,到期要归还本金。科创企业实际上更需要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股权融资。另一方面,科创企业的高风险性和高波动性可能会导致资金供应方的本金损失,从这个角度看股权融资也更为适合。
在他看来,银行的“投贷联动”模式是一个很好的创新,通过良好的产品设计用“投”的部分去吸收“贷”的部分承担的风险是一个好思路,但“投贷联动”模式的大规模推广也有赖于直接融资体系的发展程度。要解决科创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讲,还是要更好、更快地发展以资本市场为核心的股权融资体系。
北京金控提供的方案是,利用综合金融牌照优势有针对性地打造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为科创企业提供全周期的综合化服务。
北京金控集团投资并购部总经理王广龙介绍,北京金控在科创金融领域探索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依托大数据和多维度的画像和企业征信,精准了解企业情况和金融需求,降低信息不对称;二是发挥基金境内外联动的双平台优势,为科创企业引入股权投资基金,完善管理能力,多措并行地拓展境内外市场;三是协同证券公司以及外部中介机构,来为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上市和发债服务,帮助企业稳步进入发展快车道;四是在企业出现困难的时候,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帮助企业处置风险,助力企业能够聚焦主业轻装上阵,涅槃重生。
王广龙还指出,打造科创金融的完整生态不仅需要金融机构的协同配合,还需要科技产业政策、财政税收政策、货币金融政策、知识产权保护、营商环境等一系列要素共同形成合力。
中国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邢桂君也表示,科创金融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金融机构与科创企业“两端”共鸣,也需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两手”协同。
深圳创新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倪泽望透露,政府引导基金在促进科技创新中功不可没。 政府引导基金可以以出资人的角色参与到科技创新的风险投资过程中,通过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对科技创新进行风险投资,在此过程中,政府引导基金一般会对GP和社会其他LP进行让利。
在他看来,科技创新型企业贡献的税收远远大于政府引导基金的出资和让利,此种模式会推动新经济不断出现和成长,经济转型升级也就水到渠成。
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则指出,要持续配套完善科技监管体制机制。随着行业机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提速,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不断深入,行业网络和信息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路,构建与之匹配的、行之有效的科技监管框架。
如何破解科创金融风控难题?
在谈及科创金融如何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时,银保监会政研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强调,金融机构应当着力攻克真正“卡脖子”的堵点难点,不能“贪大求全”搞“撒胡椒面”式的金融支持,更不能资金“一窝蜂”过度追求创新热点。
“近期,硅谷银行事件警示我们,科创金融也是一把“双刃剑”。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邢桂君表示,金融机构要平衡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做科创金融风险防控的“守门员”。
邢桂君指出,金融机构要始终把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和资产负债安全放在首位,根据内外部基础条件,合理把握科创金融发展的节奏,决不能一哄而上,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创新和扩展相关业务,加强对各类风险的动态监测及前瞻管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叶燕斐表示,科技企业站在创新前沿,其产品性能、市场前景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快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的操作流程和有效的风控机制,切实做好科技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他建议,应探索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手段,健全差异化风控模型,强化风险预防、预警和处置。鼓励用好外脑,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有效评估技术风险。积极构建多层次风险分担和补偿支持机制,推动担保基金和担保公司发展专业化的“总对总”科技担保业务,提升政府贷款风险补偿金效能,更好实现保险保障功能,积极助推风险减量。同时,也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尽职免责政策,探索负面清单机制,对于符合相关规定且勤勉履职的,应免除业务人员有关责任包括内部考核扣减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探索构建试验区科技金融服务长效机制。
关于考核激励、问责追责机制与商业银行不敢贷不愿贷之间的关系,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周伏平也有发表观点。周伏平称,商业银行不敢贷、不愿贷与经办人、管理者的权责利密切相关。如果每卖一个保单,直接跟是否发生赔款直接挂钩来考核,那可能很少保单能卖出去。同样的,如果一项贷款,尤其贷给科创企业的,要保证它不出问题,出了问题还要终生追责,那么作为有限理性的普通人,都不会很积极,即使有人会做,恐怕也难以持续。
周伏平强调,对科创金融而言,考核激励机制的改良非常关键。如果仅从传统的、局部的、短期的理念和标准去考核科创金融的服务质效,就像用短跑的标准去考核马拉松选手,肯定是不合适的。
一位负责科创金融的城商行人士告诉记者,企业在发展初期不确定性极高,但银行的贷款根本追求的是一个还本付息的确定性,因此发展初期的企业更多需要直接融资工具予以支持。然而,一旦企业发展起来之后,融资的渠道和手段就多样化了,这个时候,多家银行竞争为企业提供服务,变成买方市场,银行融资的供给就变得相对过剩。因此,从操作角度而言,银行介入企业融资贷款服务的时机选择是一个较大的难题。
他还告诉记者,目前与科创金融业务模式相匹配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科创业务往往仅作为银行大量信贷业务中的一部分予以考核和考量,无论从风险容忍度,还是从业务考核的重点维度上,都没有单独从科创业务的特性上予以有效的支持。科创业务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除了对经营人员的专业性有很大的考验以外,客观上不良水平可能较普通类贷款业务要偏高,但银行往往在考核的时候没有充分考虑人员和机构在科创业务上额外投入的精力、专业度以及额外面临的不确定性。
另外,多年来银行业内部尽职免责的相关制度规范,在落地层面还是存在较大难度,往往最终免责与否,实际还要看是否形成最终的损失,而不是判断过程当中是否存在所谓的失当。
聚均科技董事长、原平安银行行长邵平则从银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的角度来分析如何更好地发展科创金融。邵平坦言,“专精特新”企业的共性问题是,规模为中小企业,主体信用不足,没有有效抵押物。不过,“专精特新”企业呈现高度专业化、特色化,极富创新性,在产业链、价值链当中的定位非常的清晰,数字化程度比较高。
邵平认为,金融机构实现高质量数字化转型是提高金融服务专精特新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数字化转型,商业银行就可以揭示待融资企业冰山底下的大量风险。他也建议商业银行和VC、PE资本建立生态,共同服务专精特新企业。
“金融科技+数据共享”也是银行发展科创金融的重要抓手。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二级巡视员周学东表示,发展科创金融需要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发展和平台建设。
一方面,加快推进科技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平台和科创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归集涉及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信息数据,不断提升金融数据治理水平,突破金企信息不对称瓶颈难题,为数据赋能、强化金融科技应用提供有效支持。
另一方面,要健全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体系,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交易系统,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和市场发展。
深圳创新投资党委书记、董事长倪泽望则从国家战略的角度总结了科创金融的重要性。倪泽望称,科技创新和金融融合是全球治理的一个大问题,每个国家都要面对,谁能把科技创新与金融深度融合,某种程度上就掌握了新一轮发展的金钥匙。
发挥银行、保险机构筹集长期资金功能 构建以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科创金融体系_银行新闻 - 证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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